真的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阿

就像新聞中提到的一樣

如果男人有本事女人怎麼可能從事這酒店行業

講起來也真是無奈阿

有頭髮誰願意做禿子

沒有一個女人天生就立志想做酒店這行

多的是生活環境負擔的壓力阿

新聞中的女子如果像她所說的

從未越距過得跟客人保持一定的分際

就真的要給她一片 { 貞潔牌坊 }

現在做酒店這行的女子能不迷失又能保持自我的

真的沒幾個了

各位同行的姐妹們

~記得阿莫忘初衷~~~阿~~~~



曾姓男子和妻子結婚16年,

他不滿老婆從事八大行業,

常和男客傳親密簡訊,

每天想到她陪客人聊天、搞曖昧就痛苦不堪,

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;

林姓妻子卻說「如果一個男人經濟穩定,何須女人下海當酒女?」

加上割捨不了和先生感情,

法官認定2人仍有機會挽回,判決不准離。

曾男向法官說,婚後2人相處很不愉快,

因妻子有妨害風化前科,

當初答應從事八大行業會嚴守分際,

卻頻頻和客人傳曖昧簡訊,還和前夫關係不明,

對生病的婆婆大小聲等,

從去年中起開始分房睡,認為婚姻已經撐不下去了。

他認為,每天想到老婆出去上班,

和哪一位客人吃飯、搞曖昧,

自己就很痛苦,但對方要100萬元才肯離婚,

自己根本無法負擔,

而現在住的房子是自己和父親拿錢買的,

老婆一毛錢都沒出,認為她沒有分擔家計,

不知去當酒女賺得錢都到哪去了。


「如果一個男人經濟穩定,何須女人下海當酒女?」

林女反駁說,從事八大行業也是為了賺錢分擔家計,

嫁給先生16年,一開始2人共同打拚,

自己曾四處打零工賺錢,當酒女只有6年,

但生活費、扶養費,買菜錢等,自己都有負擔。

林女還說,丈夫工作不穩定,

為了體諒他盡量都不計較,

但自己在台灣跟老公最親,

也割捨不了這麼多年情感,

如果有認識新的人,早就巴不得離開了,

堅稱自己從事八大行業沒有超越分際,

希望老公回心轉意,給彼此一個機會。

法院審理後,因曾男控訴未提出證據,

加上分房未達1年,認定雙方仍有溝通協調可能,

不至於分居導致婚姻陷於難以維持,

駁回曾男離婚之訴。


激情,這是鼓滿船帆的風激情

風有時會把船帆吹斷

但沒有風,船帆就不能航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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